新桂网—南国早报钦州讯 (通讯员陈德鹿 记者覃世默 丁铭) 想拐卖妇女发横财的农民刘明保没想到,400元的交易费尚未到手,自己却进了班房。近日,广西省钦州市钦南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5年。
45岁的刘明保是钦南区吉新村村民,今年4月26日中午,他在自家的杨梅园里见到痴呆妇女刘氏正在偷吃杨梅,便起歹意:何不将她卖给他人发一笔横财?主意打定,刘明保即用 摩托车将刘氏搭到本镇松木山村苏林处,并对苏说:“此妇是都安人,只要你出200元钱,她就是你的老婆。要不是我俩熟识,至少也要1000元。”
苏林见刘氏痴呆严重,不肯要。刘明保即问苏邻近是否有“寡公佬”(单身汉),苏林随口说平山垌村苏某(36岁)未有老婆。获此线索,刘明保立马赶到平山垌村找到苏某,说明来意后,双方经过讨价还价,最后定价为400元,但苏某声明暂时未有钱,要等到5月8日才给钱,刘说:“可以”。
痴呆妇女刘氏的丈夫张某回家后不见了老婆,四处寻找未果即到派出所报案。5月5日,派出所民警在苏某家将刘氏解救出来。5月8日,刘明保如约来到苏某家索钱,当听说刘氏已被公安民警带走后,刘吓得落荒而逃,接连几天均躲藏在外不敢回家,5月15日晚,惊魂未定的刘明保刚潜回到家一会,即被及时赶来的派出所民警抓获归案。作者:陈德鹿 覃世默 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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