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年前,刚满九岁的陈思同怎么也想不到会遭飞来横祸,更不会把残疾和自己联系起来。然而两年后的今天,他确实因为飞来的横祸致使右眼7级伤残躺在了家中。为了讨回光明,踏上了漫漫索赔路。
2000年5月22日下午放学后,陈思同到外边和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经过大渡口区百花村农贸市场工地时,看见几个小伙伴正用工地上拆除房屋的水泥块向一水坑扔着玩,陈也想加 入扔石块的行列。这时,一个叫崔翔的小伙伴看见陈后,捡起一块水泥块扔向他,不料掷到陈身旁墙上反弹回来,击中了陈的眼睛。陈当即就痛得哭了起来,随后被送进大坪医院。
经医院医生诊断,陈思同右眼球穿通伤、右眼角膜穿通伤、右眼前房积血、右眼球内异物。在随后几个月的治疗中,陈先后接受白内障摘除手术和右眼膜障剪除手术。后经市法医验伤所鉴定,陈系7级伤残。
陈思同自右眼残疾后,便不再愿意上学,更不愿意走出家门。2001年夏,陈思同把崔翔和工地建筑施工方一起告上了法庭,索赔15万元。重庆市大渡口区法院审理认为: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根据二被告的过错大小,一审判决崔翔的法定监护人与建筑施工方就15万元索赔各自承担70%和30%的民事责任。
据悉,由于原被告均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双方已上诉到市一中院。(陈能雄 实习生 曾晓海)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