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0岁的尹婆婆在重庆市渝中区棉花街家乐福商场摔断右手,店方说一点责任都没有。昨天,市消委告诉尹婆婆,店方仍然“维持原判”,只以店长名义给安慰金300元。
事情发生在8月26日上午,家住望龙门街道文化巷109号的尹婆婆、郑婆婆上街购物。10时左右,在家乐福商场买了一些衣架,尹婆婆乘电梯准备上二楼。她右脚踏上电梯,重心不稳,一个趔趄,倒在电梯上。一番挣扎,才费劲地站起来。
尹婆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右手不能动弹。“商场里的保安、营业员没过问一句。”两个老人说,她们急忙往道门口一家医院赶,检查下来:右手粉碎性骨折。
挎着上了石膏板的手,尹婆婆越想越气:自己在商场里摔伤,店方居然不闻不问。返回去找到家乐福,商场顾客关系部负责人称:“店方没有一点责任。因为80岁老太,理应由子女监护。”家乐福店长秘书陈小姐则说:“可以以店长私人名义给300元安慰金。”
本想讨个说法的尹婆婆认为这是个“安慰奖”,当即拒绝。她和孙女找到市消委,想讨公道。听到消委转告家乐福“维持原判”,躺在床上的尹婆婆倔强地起身,还要去和家乐福论个输赢。(朱明跃)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