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汪洋)昨日下午,曾经轰动西安的10龄童被扔深井案,在长安县法院开庭审理。受害者小俊超面对被告邵丙林一再否认犯罪的辩解,从父亲怀里愤怒地站起来进行驳斥。
被告人邵丙林从昨日下午2时40分被押进法庭起,一直在竭力让自己平静下来,但其面部的微笑看上去却非常僵硬。他对故意杀人犯罪的指控拒不承认,而且否认自己曾经认识受 害人庞俊超。当邵丙林声称自己“没见过娃(庞俊超)”时,一直被父亲抱在怀里的小俊超从受害人席上愤怒地跃起来,指着邵丙林问道:“谁说你没见过我?”依照法官的提问,庞俊超向法庭叙述了自己被邵丙林骗出扔下深井的情况及逃生经过。
据指控,邵丙林(男,1980年6月生,长安县王寺镇狮寨村农民)。因其父与本村村民庞某发生矛盾受伤,遂欲报复杀害其子庞俊超(1991年12月生)。2001年8月28日10时许,邵丙林将庞俊超诱骗至本村外玉米地里的灌溉机井处,掐着庞俊超的脖子将其推入50余米深的机井里。作案后邵丙林逃离现场。因为井内有玉米秆、塑料坐垫等飘浮物,庞俊超才未沉入水中,他爬出机井回到家后报了警。本报曾对此事进行过报道。
据悉,庞俊超作为这起刑事案件的受害人,已委托律师正式向法院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药费、交通费及精神赔偿等费用共计1676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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