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青岛9月8日讯 山东省青岛高新区一银行的两名职员挪用客户资金高达2000万元!7日,青岛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2001年4月,高新区一家银行分理处的职员姜某和另一家银行的职员戴某突然“蒸发”,同时姜某所在银行发现了一个约1000万元的资金“空洞”。今年7月,两人被抓捕归案。
据调查,1999年11月4日,姜某通过青岛市某私营企业经理焦某,以拉取存款为名诱使一储户将90万元的资金存进其所在银行分理处,姜某将存款直接存入自己所开设公司的账户上。1999年11月8日至2001年3月7日期间,姜某又伙同另一家银行的好友戴某一同伪造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先后13次从3家大型国有企业拉取存款近2000万元。(乔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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