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0日消息:只因向“朋友”行过窃,“朋友”及其同伙竟先后4次将其绑架,对其实施殴打、强奸
等折磨。最后,这个女孩子竟被逼到深圳去“坐台”!
日前,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快审快结了这起恶性案件,并依法分别以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绑架罪、强迫卖淫罪、猥
亵妇女罪批捕了犯罪嫌疑人邓某、申某、刘某。
去年11月上旬,武汉市汉阳区13岁的少女小玲(化名)在男青年余某家玩时,“看上”了余某的手机,于是在离
开时趁余某不注意将这“小玩意”悄悄地“拿”走了。余某事后发现后,便邀约“哥们儿”邓某、申某、刘某等人找小玲“算
账”。他们提出的条件是要小玲赔偿2万元现金。小玲哪来这么多钱呢,于是苦苦向余某等人哀求。余最后“拍板”将“赔偿
金”的“价码”降到5000元,并勒令小玲白纸黑字写下了一纸欠条。从此后,“厄运”就接踵而至使小玲无法挣脱。
去年12月,余某对小玲实施了第一次绑架。他把小玲关在朋友邓某家里一个多星期后,将她送到深圳某娱乐城“坐
台”。两天后,惊恐万状的小玲逃回了武汉。可余某等人又先后3次将小玲绑架,非前后将她非法关押了40余天。其间,小
玲受到了这伙人的强奸、威胁、殴打和敲诈。
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今年8月8日,硚口公安分局根据报案,先后将邓某、申某、刘某3人抓获。目前,警方正
在全力追捕余某等另3名涉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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