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外地来蓉打工的张先生在一张第5版人民币百元券上发现了一个商业广告,经省人民银行以及工商部门确认,这种做法违反了有关法律,“肇事者”将受到相关查处。
奇怪 钱上居然有广告
昨日,在银河路一家餐馆打工的张明领到了上一月的工资。偶然间,他在一张百元人 民币钞票上发现了一个用印章盖上去的“商业广告”:洋和灯饰,何非,手机1398*******,座机844*****,这些“广告”文字印刷得非常工整。这种做法是否合法?他立即打通了本报新闻热线86612222。
记者来到这家餐馆,见到了这张有广告的百元人民币,上书内容极具广告味。据悉,这张钱是餐馆收回的营业款,此前大家都没注意上面还有字。但餐馆的人都知道,不能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更不能在上面做广告了。
违法 工商立即展开调查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中国人民银行四川分行。发行处的李先生在查看了这张人民币后称,根据我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这种行为“属于其他损害人民币的行为”,有关部门可以对当事人处1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之后,李先生立即与工商部门取得了联系,要求对此展开调查。
锦江区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工作人员邓立和李齐接受了调查此案的任务。出发前,记者打通对方的电话,没想到接电话的正是印在人民币上的何非,他所在地点是一灯具城。邓立和李齐立即出动,找到了何非。何非称,他曾有枝签字笔,上面有这个广告印章。但一周前,这枝笔遗失了,因此他称这印章并不是他印上去的。他还称,他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深知不能在人民币上乱写乱画。
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即使何非能提供出不是他自己所为的证据,但也要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因为正是他的管理不善,而造成了现在的结果。目前此事还在继续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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