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广西柳州市特大假盐案近日一审审结,柳江县人民法院对两主犯韦青光和韦义廷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和10年,并处罚金20万和15万元(本报曾在今年3月27日登载本案侦破的详细过程)。
两主犯近年从广东老板徐某(在逃)处联系购进碘含量不合格的生盐和精制盐,加工制作成假冒的广西盐业公司“桂山”牌食用盐,销售给个体工商户,所获利润三人均分。期间
(古亦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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