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组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非法买卖枪支、寻衅滋事……9月9日,涉嫌13项罪名的王张勇涉黑组织由郑州市检察院依法向郑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郑州市二七区政府一马路街道办事处职员李启军、李玉兰在管理敦睦路服装市场的过程中,先后聘用个体户李玉杰、景福林等人为服装市场管理人员。在李玉杰、景福林的操纵下,王张勇于1999年9月当选为郑州市二七区敦睦路商会会长。此 后,王张勇、李玉杰等人形成的恶势力逐渐成长,在敦睦路市场强行收取摊位费,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殴打商户。
1999年9月10日,王张勇纠集景福林、李玉杰等9人称管某赌博时骗赢了王张勇的钱财,强迫管退还,并趁机抢走7.5万元。
2000年3月24日,李玉杰、张毅军、张小东等人与敦睦路服装市场商户王某发生口角,对王的父母、妹妹进行殴打,致使王的母亲轻伤。事后,一马路派出所民警李志刚与治安员刘超峰、冯庆民等人在办理此案时,知道李玉杰、张毅军、张小东涉嫌犯罪,却两次在三人的陪同下到张毅军、张小东的原籍调取了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二人在逃证明,帮助二张逃避法律追究。
2000年10月,王张勇涉黑组织成员李志员、郭广军在林州市地下美食城持枪抢劫李建伟左轮手枪一支。
检察机关还查明,该组织涉嫌非法买卖枪支6支,殴打他人致3人轻伤,1人轻微伤。
王张勇还通过银行工作人员开虚假资金证明,向工商局虚报注册资本,成立了郑州市兆邦商贸有限公司。
据悉,此案被起诉的被告人达31人,涉及1名民警、2名派出所治安员、2名街道办事处职员。(记者刘静 通讯员 吴丽娜 丁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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