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让一度少人问津的医疗责任险市场逐渐升温。采访中了解到,省城的一些大医院和保险公司开始频繁接触,部分医院的投保谈判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医疗责任保险是国外医疗机构普遍采用的一种保险方式,目的是使医务人员能够全身心投入到医疗服务和医学科学研究之中,不必被繁琐的医疗纠纷缠绕。据介绍,省城一些保 险公司的医疗责任保险已开办两年,但一直少人问津。随着医患纠纷的不断增多,尤其是新的“条例”颁布实施后,由于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旧《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相比,医疗事故的赔偿金额大幅度提高,可能提到原来的8到10倍,甚至有十几倍。因此,医疗责任险引起医疗机构的兴趣。
人保合肥分公司陈伟说,他们从2000年开办此项业务以来,只有三县的一些医疗机构参保,市属和省属医疗机构没有一家参保,但是,最近一段时间,省城的很多医疗机构都开始与他们联系合作事宜。合肥市一院行政处王兵处长说,他们医院正在与两家保险公司谈判,估计不久就会有结果。王兵同时说:“医院给医生和护士投保,并不是说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出现过失就不需要承担责任,该追究法律或行政责任的还是要追究的。”(实习生 丰贤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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