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正式向外公告,梅花K案将于本月16日(星期一)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继续开庭。据原告律师杨杰华说,此次开庭将走完所有庭审程序,受害者获得应有的赔偿已成定局。
昨天,株洲市芦淞区法院公告说,由于60名原告对诉讼代理人及援助律师的授权行为是一般代理,故原告(受害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庭,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两名原告的法定代理人
(作者:记者彭国军)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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