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9月10日消息:9月6日下午,39岁的平阳县晓坑乡妇女陈某到该县法院山门法庭领取了《民事判决书》。就在两天前,法庭经不公开审理,判决她与叶某维持了19年的婚姻无效。
1983年,由双方父母做主,陈某与比她大3岁的表兄叶某(系陈某舅舅的儿子)按农村风俗“结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双儿女。今年7月4日,陈某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婚姻法》规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有此种亲属关系而结婚的,婚姻无效。法院认为,原告陈某与被告叶某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属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其行为违反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双方婚姻无效。经法庭调解,原、被告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达成了一致。(温州都市报 石砰声)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