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聊城9月11日讯(通讯员刘磊张学山记者张宏磊)阳谷县一村民吴某的养鸡场鸡棚深夜失火,他连忙拨打“119”,但由于阳谷县消防大队的消防队员救火时走错了路线,结果使其200多平方米的鸡棚全部被烧光。近日,法院一审判定消防队赔偿吴某损失2000元。
据原告吴某介绍,2001年10月21日深夜,他突然发现养鸡场的鸡棚失火,当时火势还不算大,他连忙拨打“119”求助,并说清了正确路线。由于未见到消防队员赶来,他先后拨 打了4次火警电话,但阳谷消防大队的救援人员一直没能赶到现场。当时鸡棚里1500只肉食鸡几乎全被烧死,256平方米的养鸡棚也被烧光。他认为,阳谷县消防大队理应对他的损失承担责任。
在法庭上阳谷县消防大队称,他们接到报警电话后便迅速出发,后发现路线错误,便连忙和“119”报警台联系,值班的干警说火已经灭了,他们便返回了阳谷。他们认为,是原告吴某报警时报告路线不清延缓了救火时间,同时原告的损失应该从起火原因上查找,不能让消防部门来承担。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有关法规,消防部门接到报警电话时应问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情况,据此,被告阳谷消防大队应准确掌握救助路线并按最近路线赶到失火现场,但被告去救火时却因路线错误迟延了救助,应认定其迟延救助行为违法,应承担适当责任,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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