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玉红)哈尔滨市所有新建居民住宅每个单元都需配备一至两具高空救生缓降器,以备出现火灾逃生之用。这是市安全办与市公安局日前联合下发的《关于配置使用救生缓降器的通知》中规定的。
据了解,目前我市高层建筑平均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通知》中规定,高层建筑、三层楼以上和室内地面高于室外地面6米以上的二层楼公众聚集场所和民用住宅等都要配备
据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关于配置使用救生缓降器的通知》对配置救生缓降器的数量作出明确规定:办公楼、教学楼每层设置两具以上;宾馆、饭店、医院、集体宿舍每层设置4具以上;商业楼每200平方米设置1具;公共娱乐场所每50平方米设置1具。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