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 记者 越奋刚震惊我省的“三秦第一绑架撕票案”三罪犯9月12日在榆林被执行枪决。
因三罪犯之一的王应才曾是搞刑侦工作多年并担任过绥德县公安局刑警队长的人民警察,此案的审理受到广大群众的广泛关注。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绑架罪判处王应才、马治国、张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罪犯张飞不服,提出 上诉。经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授权,核准判处绑架犯王应才、马治国、张飞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刑事判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于9月12日在榆林将罪犯王应才、马治国、张飞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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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罪犯王应才、马治国、张飞长期染指赌博、债台高筑,遂于今年4、5月份多次预谋绑架勒索财物。今年6月20日,三罪犯在王应才办公室再次密谋,决定绑架榆林市第一医院原副院长李廷向。6月22日,三罪犯驾驶陕O3965号警车尾随李廷向至靖边后,将李廷向及乘车的杨巧玲绑架,并于当晚将二人杀害。随后向李廷向家属勒索钱财,6月27日,三罪犯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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