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9月13日电(吴怡婷)海南省琼山市检察院近日侦破一起某征稽站女出纳因豪赌挪用巨额公款的大案。
犯罪嫌疑人黄某年仅23岁,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她利用职务之便截留、挪用公款68万元。
案发前,黄某在琼山市某征稽站任出纳。一个周末的晚上,黄某随几个朋友到一个地下赌场玩啤酒机,没想到手气不
错,赢了不少钱。从此她一发不可收拾,结果把把家中的积 蓄全部输光。为了扳回本钱,她起了挪用公款的邪念。
第1次,黄某采用收取交通规费不上缴的手段,截留了第一笔公款,拿去赌,结果又输了,于是她再次把手伸向公款
……赌博,输钱;挪用公款,再赌,再输钱;再挪用公款……如此的恶性循环,使她陷入了赌博的泥潭不能自拔。
2002年8月5日,这个征稽站要求上级返回部分征稽款作为经费时,上级部门称这个站的征稽款还没上缴完。站
长感到疑惑,因为他每月都按时在转财账支票上签字盖章,于是让黄某到银行查账。这时黄某明白她挪用的公款要东窗事发了
。8月6日和7日两天黄某不敢到单位上班。黄某越想越怕,知道纸是包不住火的,8月8日主动回到单位承认挪用公款之事
,并退回赃款12万元。8月19日,这个征稽站紧急向琼山市检察院报案。
经琼山市检察院初步查明,从2001年3月至2002年7月,黄某采用交通规费款不上缴和做两份不同月报表的
手段截留、挪用公款共达687455.94元。黄某涉嫌挪用公款被依法逮捕,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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