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不肯支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福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一辆凌志小轿车被法院强制拍卖,福州柯先生等18户住户昨日也因此讨回了总数近20万元的违约金。
据悉,2000年6月,福州柯先生购买了福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福兴长城花园单元房。当时双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于交房时间,逾期交房的违约金,交付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但是,开发商不仅逾期拖延了200多天才交付商品房, 而且交付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也没达到合同附件规定的标准。类似的问题也出现在向福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购买商品房的其他住户身上。在向开发商要求赔偿并交涉未果的情况下,2001年11月,柯先生等18户住户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福州晋安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4月,福州晋安法院经庭审后依法做出判决,判决福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柯先生等18户人家逾期交房违约金及商品房尚缺的木门等设备的双倍差价。
但判决生效后,开发商一直不肯执行。于是今年6月,柯先生等18户住户向晋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晋安法院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将福建长城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一辆凌志小轿车依法予以拍卖,获款20余万元人民币。
据悉,购买福兴长城花园单元房的其余80多户住户因为类似的问题,目前也已经向福州晋安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李进/通讯员/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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