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小超(化名)7岁时第一次偷东西,到今年5月在路边卖偷来的手机被警察抓获为止,10年间他所偷的财物总价值竟已高达7万多元。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这些财物几乎全都是从学校的教师办公室里偷来的。
江干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当法官问这位站在被告席上年仅17岁、看上去异常文弱的少年,为什么专偷学校办公室时,小超答案是:“我对学校很熟悉,教师 办公室容易偷,钱物也不少。”
案发后,公安人员搜查过小超的房间,意外地发现一本记得密密麻麻的笔记本,原来竟是他每次盗窃的记录,作案时间、地点和所得赃款,一一详细地记录在这个本子里。从记录上看,小超偷盗的目标都是小学和幼儿园,时间大多是白天,趁没人在的时候,悄悄溜进教师办公室,迅速地将教师皮包或抽屉里的现金及手机等体积小、价格高的物品偷走。他将偷来的钱,用来玩游戏机及跟朋友一起到处玩乐。他多次带着赃款到外地游玩,仅去年下半年,他去海南游玩就花掉了赃款9000多元。
小超被捕后,平日里对儿子极其溺爱的父母悔痛万分。为了能减轻对小超的刑罚,可怜这两位平日节衣缩食的双亲,只有拿出自己多年积蓄的血汗钱,把受害人的钱一一退还。
因法律规定盗窃行为只有年满16周岁才接受刑罚,因而法院将根据小超16岁后的盗窃行为和数额,作为量刑的事实依据,结合考虑小超尚未成年的因素及退赃等情节,择期作出判决。但不管怎样,小超的经历对所有做父母的,无疑都是一个令人深思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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