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5日电:因丈夫与异性网友关系密切而冷落自己,妻子愤而提出离婚,谁知丈夫竟然当庭同意。13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
据金陵晚报报道,现年38岁的原告吴女士,1987年与大自己2岁的李先生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女。据吴女士诉
称:1999年被告在网上结识了一女性网友,双方交往日趋密切, 对家庭关心越来越少,经常因琐事与原告发生争吵,对家
庭、女儿漠不关心,故诉至法院要求判决离婚。
被告李先生辩称:原告所述与异性网友交往密切、对家庭关心少不属实。婚后是有矛盾,但并不是因为接触网友。
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婚后感情尚可。后因双方性格差异,为日常生活琐事时常发生争执。1999年始,原告因
被告与异性网友的交往问题而不满,夫妻间产生矛盾。今年5月18日凌晨,因为网友问题,双方发生吵打,原告报警,公安
“110”接警调处。同年8月2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依法解除与被告的婚姻关系。
法院认为,双方感情破裂,经调解,无和好可能,如勉强维持,对双方的工作及子女的生活均不利。故对原告之离婚
请求应予准许。
就此案的判决,主审法官龚维维介绍说,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通过网上聊天等方式结交网友,已成为现代人拓展交
流空间,充实精神生活的一种时尚形式。已婚男女在结交异性网友时要把握尺度,不能让虚拟空间的情感影响现实生活中的夫
妻感情,破坏家庭的稳定。但从另一方面来说,夫妻一方结识异性网友,若仅是在虚拟空间交流思想及对生活的感受,另一方
不必“见风就是雨”闹个不休,这样反而容易使本无危机的婚姻危机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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