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瓶买了五天后,在提水时突然发生爆炸,刘女士向早报消费热线咨询——
女儿被烫伤谁负责?
家住东昌路5号的刘女士买了暖瓶五天后,女儿在提水过程中,暖壶瓶底脱落,热水将女儿腿部烫伤。刘女士向商家和厂家索赔,商家以她无法证明暖壶是因质量问题破碎为由拒绝赔偿医疗费。昨日,刘女士把自己的消费难事反映给了早报消费热线13505327878。
●消费者:我伤得好冤
刘女士介绍,8月29日她在台东某商场超市里购买了一把“鹿”牌暖壶,女儿小阳拿到学校使用,9月3日晚6时许,小阳打了水在回宿舍的路上,暖瓶底部突然脱落爆炸,小阳腿部、脚面当场受伤。市消防医院鉴定,她的右脚大面积烫伤,左脚轻微烫伤,属于二级烫伤。刘女士认为这与商品质量有关,找到商场要求赔偿小阳的医疗费3000元。
●商家:请出示证据
对此,商厦有关负责人称,事后,他们曾经和暖瓶生产厂家一起到刘女士家去探望过孩子,厂家有这批产品质量检测报告,证明这批暖瓶质量过关,因刘女士无法拿出暖瓶质量有问题的证据,所以商家和厂家不愿赔偿医疗费,只愿赔偿慰问金1500元。
●消协:鉴定质量很难
市北区消费者协会于主任介绍,刘女士可以替女儿寻找当时的目击证人,证明暖壶确实是在她没有撞击的情况下破裂的,消协将受理此事。如果协调不成,刘女士可拿暖瓶到市质监局做质量检测,等检测报告出来后,刘女士可持以上报告索赔。据市质监局工作人员介绍,因为暖瓶已破碎,所以要检验出暖瓶质量存在问题比较困难。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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