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6日电:济南一患者因感冒到省城某大医院就诊,结果该院因用药失误加之抢救不力致使患者死亡。经
过半年多交涉,近日医院承认过错并给予患者家属5·7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据齐鲁晚报报道,2001年12月28日,家住济南市槐荫区的郑女士父亲因患感冒到省城某大医院就诊。输液3
天后,病情有所好转。但为了尽快治好感冒,今年元月2日,家人带 父亲再次到该院就诊,该院内科一专家给患者开了“奥复
沙星”和“茶碱”输液。
然而,输液半小时后,其父大汗淋漓,哮喘厉害,走路困难。家人架着患者到急诊室询问病情,当时值班医生称,这
只是药物反应,吃点饭就好了。
过了大约两小时,患者感觉非常难受,家人再次带他来到该院急诊室。值班医生让病人再次输液,然而在输液过程中
,患者哮喘加重,脸色也变了。没一会儿,值班医生称:“患者不行了,送太平间吧!”这时患者家属发觉患者的心脏仍在跳
动,便赶快去找医生抢救患者,可这时值班医生却不见了踪影。直到20多分钟后,院方才进行了第二次抢救,但为时已晚,
患者的鼻、嘴、耳中都流出了黑色的血,很快死亡。
事后患者家属感到病人死得蹊跷,便怀疑医院用药存在问题。郑女士在查阅药品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后目瞪口呆:“奥
复沙星”与“茶碱”不能同时使用,需共用时,必须检测患者的血液浓度,以调整其剂量。然而据她讲,院方根本未检测血液
浓度!此外,郑女士还在《医学药典》中查到,这两种药同时使用时易引起中毒!
郑女士与院方多次接触。院方为息事宁人,在公证处的公证下同意调解,并委婉地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同意给予患者
家属5·7万元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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