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天津9月16日电(葛登扬)天津再婚老年人“代际婚姻”出现增多趋势。所谓“代际婚姻”,是指一方为老
年人,一方为准老人或中青年人。双方年龄相差较大,有的相差在20岁以上。
选择“代际婚姻”的老人大多经济条件较好。他们走上“代际婚姻”结合之路,多是由于在丧偶、离婚老年群体中,
同年龄中寻求再婚不是女多就是男少年龄段性比例失调,多 数老人寻求同龄人再婚难度较大的缘故。
73岁的离休干部张某,有一儿一女。老伴去世后,张某独自一人生活出现诸多不便。老人经济条件好,有房子、每
月还有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其子女都工作繁忙,无暇顾及老人的生活。征得儿女的同意,他决定觅一新老伴照料晚年生活。他
多方托人介绍,可几年下来仍是孤家寡人。原因很简单,在现实生活中60岁以上的女性欲求偶的太少了。老人经一婚介所介
绍,结识了年龄不到50岁,与自己女儿岁数相仿的丧偶女性崔某,崔某无正式工作,求偶的主要目的是为其儿腾房结婚,晚
年寻求生活依靠。男方有经济优势,女方有年龄优势,双方一拍即合。为使婚姻稳定,婚前双方还作出约定,如果女方尽心服
侍崔某,5年后男方的房子归在女方名下。
某科研单位70岁的高工李某,三个子女有的出国、有的在外地工作。老伴去世后,不谙做饭、洗衣的李某生活陷入
窘境。古稀之年找老伴谈何容易?同事、亲朋多方帮助仍无结果。后来儿女们为他找到一位33岁的外地离异妇女临时侍候老
人日常生活。没想到年龄相差近40岁的两个人成为了生活伴侣。夫妻俩订下财产赠与约定,解除了妻子的后顾之忧。“小保
姆”衣食无忧,既尽妻子之情,又尽赡养之义,老高其乐融融。
据天津有关部门调查,丧偶男性老人再婚需求高达77.8%,而女性只占22.2%;50岁左右的女性有求偶愿
望的多,而60岁左右的男性有再婚需求的少;70岁左右的男性有再婚愿望的多,而60岁左右的女性有再婚需求的少。男
女比例的失调,使许多男性老人求偶愿望难以实现。而“代际婚姻”的出现,则为老年人再婚拓宽了领域。据一些“代际婚姻
”老人讲,为了能找到老伴,必须摒弃传统观念,再婚不要问年龄,要问满意度和幸福度。老年再婚的生存价值应大于年龄和
感情价值。
天津老年人问题研究专家郝麦收认为,“代际婚姻”作为老年婚姻的一种模式,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代际婚姻”
往往具有双重责任,既有妻子对丈夫的责任,又有年轻的妻子对年老的丈夫尽“赡养”的责任。而两者的结合需要丈夫在物质
上予以补偿,这是双方生存利益下的一种等价交换。老年求偶冲破年龄结构,在一定意义上有利于打开老年人再婚难的局面。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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