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胡然)今年2月3日晚,闫某带领两位朋友,再次来到和平区同安道李某的家中,希望李某能归还欠款。不料,双方话不投机,发生了争执,李某突然拿出菜刀,将闫某的右耳面部砍伤,经鉴定为轻伤(偏重)。昨日,和平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赔偿闫某经济损失人民币1万5千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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