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9月17日专电(记者刘忠海)重庆市铜梁县的彭安海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并非法从事营运,为逃避处罚 ,驾车强行冲撞检查执法人员,致一人死亡。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彭安海死刑。
经查明,现年27岁的彭安海身体无残疾,却无证驾驶残疾人专用三轮摩托车,并进行非法营运活动。今年4月11 日,彭安海驾驶一辆无牌照三轮摩托车载客经过重庆市高新区石
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后认为,彭安海明知驾车冲撞执法检查人员会造成对方伤亡后果的发生,但其为了逃避处罚仍驾车 并加速冲撞执法检查人员,致被害人死亡,对危害后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不是交通肇事罪,故法院以 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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