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县报道组章刚正 记者卢俊和)今年以来,庆元县纪检委、县财政局等部门根据审计中发现的干部拖欠公款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组织专项检查,清理个人拖欠公款210多万元,追回账外国有资产1891.7万元。
为了提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效率,保证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的执行和落实,庆元县专门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分工落实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 员单位分工落实审计结果的职责:纪检监察部门受理审计提出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建议,对审计中发现的领导干部涉嫌经济违法违纪的案件线索,组织查处;组织部门把审计结果和审计结果的落实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察、考核评定、选拔任用的依据之一等等。
审计结果分工落实制度大大提高了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共享水平,县纪检、监察和司法等部门重视审计提交的案件线索;县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先听审计结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不出,组织、人事部门不提有关人事调整方案,县委书记办公会议不研究有关人事安排事项。
同时,今年该县县委又专门出台完善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追究制度和乡镇主要领导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制度,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违纪责任问题出台责任追究办法,对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领导干部的处理提出了具体措施。到目前为止,该县已对4个乡镇、16个县属部门单位42名离接任领导实施了经济责任移接交,共涉及交接资产9186.8万元,债务5300.4万元,需要说明未了事项32条,从而不使一个离任者交“糊涂账”,一个接任者接“糊涂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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