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罗小光罗伟实习生刘忠霖)昨日,本报A6版《一岁女婴被弃重宾》一文,引起市民强烈关注。近百市民,打爆本报热线和市儿童福利院电话,许多市民甚至找到福利院,要求认养弃婴。
市民刘女士说,“恁个乖的娃儿丢弃了,妈老汉好狠心哟。我要领养她。我会给她母爱。”昨日下午4点左右,女婴在民生路街道群众的护送下,来到市儿童福利院。此时,感人 的一幕出现了,护送女婴的妇女不肯将孩子交出来,愿意立即办证明领养她。福利院的工作人员向市民解释了收养小孩的相关法规后,市民才极不情愿地交出了孩子。
5点钟,一位中年男子李忠新找到记者,自称是女婴的伯父,要求领回亲侄女。李忠新说,女婴的父亲叫李忠伟,母亲叫徐小静,均是江津来重庆做生意的。夫妻两人因生意失败,吵了一架后,李忠伟便把女儿丢在了重庆宾馆。李忠新说,平时昵称女婴为“胖妹”。现在,她父母均不在重庆,只有他来领回去暂时抚养。
市儿童福利院院长邓明国表示,非常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弃婴的关爱。目前,只有女婴的亲生父母带着足够的身份证明,才能将该女婴领回。邓院长说,根据《收养法》规定,女婴在6个月后,如确无父母领回,市民办理相关手续后,才可以领走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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