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因为酒中据说是一只苍蝇的异物,重庆凯林制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苏釜昨日将重庆陶然居风味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和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见昨日本报独家报道),可证据却不为法庭采信,法律专家就此向消费者献出应对高招。
南岸区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原被告均是委托律师出庭。法庭确认,今年7月19日晚,陈苏釜与一帮朋友在南滨路陶然居就餐属实,但对酒中是否有苍蝇发生争议。原告代理人 称,因为当时陶然居工作人员不愿签字证明苍蝇之事,陈苏釜单方面从陶然居带走酒杯苍蝇作为呈堂证供。不过,昨日法庭未予当庭采信。另外,原告提交的3位证人的书证也暂未予确认。
该案孰是孰非,最终由法官择日再审。不过,顾客购买食物、饮品甚至在餐厅吃一碗小面时,难免常常遇到陈苏釜这类问题。如果商家、顾客意见分歧扯上法庭,又往往为提交的异物来源等证据问题发生争议,那么,在这种状态下,消费者如何讨得满意的说法?
记者庭后采访西政教授谭向北。他认为,就餐发现异物,比如苍蝇,若有公证,证明力度是很大的。另外,工商、防疫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等工作人员及时出面处理,也可作为证据使用。目前,这些部门因条件限制,不可能像民警一样随喊随到。因此,此案可由同桌就餐者或其他就餐者来证明苍蝇来源。
能否请第三方立即出面公证?市第二公证处主任刘乙表示,快速出击公证在理论上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中有些阻碍,涉及收费、人员整备、公证效力等问题,目前我市尚无这种公证方式,在全国也少见。比如临终病人的遗嘱公证,若病人已神智不清,不具有行为能力,即使深夜出击的公证,法律效力也大打折扣。
刘乙坦言,越来越多的这类小纠纷,请求快速公证,比如可以公证当时看到苍蝇等异物。
(记者 刁竹 实习生 徐加佳)
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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