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嫌犯 本报记者张弦摄
本报讯(记者秦岭)昨日上午,临潼区16岁少年王某在父亲陪同下,前往公安临潼分局投案自首。至此,“4·17杀人抢劫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今年4月16日,25岁的刘某驾驶微型出租面包车像往常一样在临潼城区跑车。当晚8时多,刘某仍未回家。其男友曾在当天下午5时许和她通过电话,刘某称载客人到相桥镇。当刘某家人找到相桥镇,仍不见其踪影。当天深夜,刘某家人赶到公安临潼分局刑警大队报了案 。
4月17日晚,泾阳县公安局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县城泾湖公园门前,不见车主,而且车内有大量血迹,并有一张临潼区收费站4月16日下午4时20分的收费票据。当天,有群众在泾惠渠内发现一具女尸,泾阳警方分析认为被害女子与面包车有关。
4月18日凌晨,泾阳警方将此情况通报临潼警方,临潼警方同刘某家人遂赶到泾阳县。无名女尸正是刘某,面包车是其失踪前所驾驶的。经法医鉴定,刘某背部被刺28刀不幸身亡。
临潼警方和泾阳县警方立即成立“4·17抢劫杀人”专案组展开侦破工作。直到7月中旬,临潼警方获悉西安市公安局破获一个特大抢劫出租车团伙案,该团伙一成员申佳系临潼区栎阳镇人。警方走访后认为申佳与刘某被杀案有关,便赴西安对申佳进行审查。
18岁的申佳交代了伙同本镇18岁男子王伟、16岁少年王某杀害刘某抢劫出租车的犯罪事实。此时王伟和王某早已负案潜逃,临潼警方先后多次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家中,与其家人谈话。9月11日,王伟在父母的陪同下前往公安临潼分局栎阳派出所投案自首,9月18日,王某也投案自首。
原来,4月16日下午4时许,王伟等3人携带匕首、水果刀、电线等作案工具,流窜到临潼城区文化路附近,乘上刘某驾驶的微型面包车,到阎良区关山镇后,三人假装未找见人又乘车返回临潼。
当晚7时30分左右,该车行至西安至兵马俑专线高速路桥下南侧50米处时,王伟下车望风,申佳和王某用电线勒刘某脖子时,刘某奋力跳下车,凶残的劫匪手持匕首、水果刀猛刺刘某背部,致其当场身亡。3人抢走现金70多元,并驾驶出租车将刘某尸体抛到泾阳县泾惠渠内,将车停到泾阳县城泾湖公园门前,正欲销赃时被泾阳县公安局民警发现并将车扣押,3人仓皇逃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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