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余飞 记者晓洁)为寻找“男朋友”,一个正在读初二的15岁少女居然弃学离家,不料落入一17岁的“恶少男”设定的圈套,惨遭凌辱。昨日,通州市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恶少男”何飞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今年5月22日,家住如皋市某镇的何飞与他的少年朋友陈风到陈风的“女朋友”华娟家借宿。由此,何飞与华娟结识。就在当天,陈风因与华娟交“朋友”,受到华娟父亲的斥责
次日中午,华娟在上学途中撞着早有预谋的何飞,何飞撒谎说,华娟的“男朋友”陈风,已在南通准备去浙江了。随后,何飞“好心”地向华娟表示,愿意设法带华娟一起去浙江。华娟欣然领受了何飞的“好心”,为寻找到“男朋友”陈风,她决定弃学离家随何飞出走。当晚,何、华二人投宿于通州市平潮镇一小旅馆。第二天,何飞又编造出“要等陈风回音”等谎言,再将华娟骗至通州市石港镇他的祖父母租住地。此后,何飞在该处利用其祖父母白天外出捡破烂之机,采用打耳光、捂嘴、语言威胁等手段,对华娟多次实施奸淫,直至华娟的家人寻至案发。
《江南时报》(2002年09月20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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