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6991166消息 (见习记者 王高峰)河豚是一种剧毒性鱼类,有关部门曾明令禁止销售,然而省城某餐馆不但将销售河豚鱼的广告公然打到大门口,而且还振振有词地说,他们卖的是自养河豚,毒性很小。
昨天下午,读者仲先生致电本报说,一家餐馆在门口打出了招牌,上有河豚这道菜。记者随即来到了那家餐馆,只见门口的一块招牌上写着“四大名鱼之一,河豚,特价298元/条”等字样。记者进入餐馆,大厅里的一位年轻人接待了记者。当记者问及河豚的事情时,他告诉记者,河豚鱼有毒他们知道,但他们推出的河豚是 属于自养的,除了眼睛有毒外,别的地方基本没有什么毒。
记者咨询了有关人士后得知:无论是自养还是野生河豚,其身体的某些部位都有剧毒,如无十分把握,消费者最好不要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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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豚究竟有多毒
据专家介绍,河豚鱼又名吹肚鱼、气泡鱼。卵巢、睾丸和肝脏为主要有毒部位。河豚鱼含有河豚毒素,系一种神经毒,主要存在于鱼的内脏和血液之中,其毒性较氰化钠大1000倍,0·05克即可致人中毒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药。河豚鱼所含的毒素比较稳定,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盐腌、日晒、一般加热烧煮等都不能解毒。1990年11月20日,卫生部颁布的《水产品卫生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河豚鱼不得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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