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卞安东朱旭深圳商报记者李怀今)19日,深圳市公安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发布联合通告,向全市欠税人下最后通牒。这是我市首次由税警三方联合发布欠税通告,标志着我市清缴欠税、惩治涉税犯罪力度的进一步加强。
通告要求,截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止,已超过税务机关责令缴纳税款期限但仍未清缴税款、滞纳金的欠税人,必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税务机关清缴税款、滞纳金, 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对未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滞纳金的欠税人,本通告视同催缴税款通知,欠税人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相关税务机关清缴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相应的纳税担保。
通告明确,逃避追缴欠税,导致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税税额超过一万元的,或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欠税、情节严重的,为犯罪行为,除由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并处罚款外,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通告严令,逃避追缴欠税,已经构成犯罪的人员,必须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投案自首,主动清缴税款、滞纳金,争取司法部门的从轻处理。检举他人逃避追缴欠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理或免于刑事责任。
《通告》还鼓励市民如发现有关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或税务机关举报,对提供有效线索、经税务机关查实并追回走逃企业欠税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深圳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为84463640,深圳市国税局举报电话为123661;深圳市地税局举报电话为123662。
据市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欠税通告发布后,我市国税、地税和公安三方将紧密协作,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必要时,将采取通缉追查的方式,依法追究欠税不缴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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