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郝又满通讯员宋彪)宝安区近日出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新规定,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较之特区内的新规定,宝安住宅小区和工业厂房配套的停车场等收费标准比市内新规降低了20%左右。
物价部门规定车辆停放不超过30分钟免收费,在商业场所、旅游景点等配套的露天停车场停放不超过15分钟免收费。在首次收费时间上,规定小车首4小时内5元,超过4小时后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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