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光天化日之下,在国大百货抢价值10多万元劳力士手表,结果被商场保安和群众当场抓获的男子金志斌(详见本报5月16日《15万金表“换”手铐》),经精神疾病司法技术鉴定,原来是一个精神分裂症患者,有限定责任能力。
不过,昨天上午,下城区人民法院仍以抢劫罪一审判了金志斌10徒刑,原因是他携带凶器且数额巨大。对身带亨克斯牌不锈钢刀,金志斌辩解说,他是准备拿到商店调换,而不
法院审理后认为,金对携刀目的有多次供述,前后矛盾。而当时追赶过金的两位证人,都证实金逃跑中试图持刀反抗,故应认定构成抢劫罪。通讯员夏法本报记者朱海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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