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在福州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协调下,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福州事务所已接受陈老太的退货要求。而陈老太经历了一年多的奔忙之后,终于拿到了2000多元退款。
据福州市消费者协会理事长陈璋介绍,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福州事务所答应接受陈老太的退货要求,但其要求折旧费的计算必须从去年7月开具发票之日算起。如果依照 每日0.1%的折旧费规定,所退的钱将很少。消委会依照《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认为换货后的三包期必须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昨日该事务所终于接受了这样的折算方式,退还给陈老太2000多元货款。
另悉,三菱重工金羚空调器有限公司福州事务所目前已经和新榕达空调服务中心解除了代理维修的合同。
陈璋提醒消费者,《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规定消费者可退换货的情况共有三种。其中两种情况消费者较熟悉,一是产品自售出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以退货、换货、修理;另一种是产品自售出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可选择换货或修理。第三种情况却鲜为人知,即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退货。
(本报记者陈敏)
每月2元享用15M邮箱 中大奖游海南游韩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