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傍晚,6个放暑假的男孩子百无聊赖地在本市灵石路一个工地看拆房子,不久就觉得没意思了,便从工地围墙上的一个破洞钻到隔壁的小花园里。这时,他们发现在树林的阴暗处有两男两女在谈价钱。他们走上前去,两个女的慌慌张张地离开了,只剩下两个男子:一个70岁左右的老人和一个50岁不到的中年人。
忽然,其中一个姓魏13岁的孩子怒气冲冲上前揪住老人按在地上就打,其他5个孩子也 拉住那个想跑的中年人,向其索要钱财。中年人掏出5元钱,魏某10岁的弟弟在其他孩子的帮助下又从他的身上搜出15元钱。这时,魏某还在殴打老人,用砖块猛拍老人面部,顿时老人血流满面,牙齿松脱。魏某还不甘心,见老人手腕上有一条粗大的黄金手链,一把夺了过来。老人那里肯依,也不知哪里来的力量,又从魏某手里把金链抢了回来,死死攥在手里。魏某从旁边操起一条木棍就砸老人的手,14岁的黄某还用烟头烫老人右手臂,老人终于体力不支,金链被夺了去,魏某弟弟也从老人处搜得50元现金。孩子们得手后一哄而散,留下满身血迹的老人。
孩子们在这次抢劫后没有收敛,8月6日,他们在偷窃一个制作铝合金门窗的小业主时,被人发现,其中4个14岁以下的孩子被当场抓获。民警对他们非常耐心地解释道理,孩子们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供出了一个逃跑的孩子。
通过这个线索,警方上门拿获了这名刚刚14岁的孩子。不久,另一个满14岁的孩子也畏罪投案自首。被抢的金链经过估价,价值为3100余元。据交代,团伙共有11人,在那个暑假已经入室盗窃十几次,抢劫一次。
“我们实在太无聊了,总得找点有意思的事干。那两个男的不是好人,我们看不过去才这样做的。”一个孩子如是说。
普陀区法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查科在审理这起案件时发现,这起抢劫的孩子年龄非常的小,只有2人在14-16岁范围内,其他的都是14岁以下,最小的只有10岁。许多孩子的父母是外地来沪打工的,对孩子基本不管不问,还有不少孩子是单亲家庭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三条,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违法犯罪不追究刑事责任,满14岁,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盗窃不追究刑事责任,抢劫则从轻处罚,体现司法亲情化。未检科的法官们替孩子们感到十分惋惜,满14岁的黄某、袁某还是依法被批捕起诉。
未检科的赵科长介绍,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呈现新态势,每年寒暑假期间,孩子们大量时间没有学校监督,再缺少家庭教育,假期往往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时期。赵耀华记者龚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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