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0日电据云南日报报道,电管员让用电户拿炸药充抵电费为己用,造成他人5级伤残的严重后果。这是 发生在云南省陆良县召夸镇的一件不该发生的事。当事人双方被县法院判刑。
王某和王某某同是陆良县召夸镇他官坟村人,王某是村里的电管员,负责收取本村各农户的电费。去年3月,王某在 自家院中挖水井,因地下有石头施工受阻,他知道本村的
陆良县法院依法对这一起非法买卖爆炸物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认为王某和王某某无视国家有关爆炸物管理的法律法 规,擅自买卖、使用爆炸物品,其行为已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一审依法做出对王某和王某某分别判处10年零6个月和10 年徒刑的判决。(何林、宝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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