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莱芜市拓新实业公司破产后,该公司65名职工对到民营企业就业或从事个体私营经济在档案保管、保险缴纳、待遇保障等方面存有顾虑,后来,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档案托管,通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放心地走上了自谋职业之路。该市鞋业集团公司被托管的三位老职工达到了退休年龄,市劳动保障部门及时为其办完了退休手续。
近年来,莱芜市劳动保障部门立足自身职能,不断完善就业服务功能,把开展劳动保障
事务代理作为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主动地为民营经济提供全方位的就业及劳动保障事务服务。自1998年在全省率先开展这项业务以来,已为3000余名从事民营经济、个人自立创业、自谋职业的各类失业、下岗人员提供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使其轻装上阵,投身民营经济,实现了就业或再就业,在促进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有效地缓解了全市就业压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各种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壮大,莱芜民营经济迅速发展起来,在国民经济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大,提供
的就业岗位不断增多,越来越成为吸纳失业、下岗人员就业的重要渠道,但是由于这些新发展起来的民营企业大部分是由个人或几个人合资开办,规模较小,这些创业人员虽然经济意识较强,但对具体劳动保障业务比较生疏,也缺乏人员和精力来管理职工的档案及其它劳动保障事务。一方面造成民营企业职工不稳定,急需招人却招不进,招得进又往往留不住人;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城镇失业人员、下岗职工徘徊不前,等待观望,对到民营经济组织就业存有后顾之忧,影响了就业岗位的充分利用。针对这一现实,莱芜市劳动保障部门立足自身职能,通过认真调研,充分认识到做好民营企业的劳动保障服务,对于规范民营企业劳动管理,促进失业、下岗人员就业的重要意义,看到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广阔发展前景。1998年初,报经市编委批准,在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新设了民营企业劳动管理业务科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制定完善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服务内容,把该项内容作为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服务的一项重要措施,为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提供代管档案、代收代缴社会保险、代办工资晋级、职称评定、退休等劳动保障事务服务,并为民营经济从业人员结婚、参军、子女升学、出国留学、机动车辆挂牌等出具有关资信证明,并承担管理户口、计划生育等社会性事务。使参加代理的人员享受与其他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不仅如此,针对民营经济及其从业人员,特别是自谋职业人员整体收入较低的实际,在社会保险缴纳的比例上,采取了优惠的政策,民营经济及其从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9%,比全市国有集体企业缴费比例低5个百分点,但计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同为11%,无形之中为各类自立创业人员减轻了负担。另外,对于参加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的部分党员在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党组织关系无法转移,组织生活无法参加的实际状况,又在参加档案托管的自谋职业党员中建立了临时党支部,使流动就业的党员有了自己的“娘家”。这样,为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营造了良好的劳动保障服务环境,真正解除了后顾之忧,有力地促进了就业和再就业。
本报记者 刘玉文 本报通讯员 杨春杭 程砚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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