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4项社保费的如数征收,以及保证企业职工基本
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如数发放,海安县在全省率先改革社保费征收办法,由县地税部门将过去的“多头征收”变为“四
险合一”征收,既规范了企业的缴费行为,统一了缴费标准与尺度,又规范了征管流程。据介绍,到9月中旬为止,海安今年
已征收社保费1.1亿元,同比增长65.48%。
目前,海安县有6.1万名企业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其中退休后享受这一保险金的职工已达到18787人,
每月需发放职工养老保险金910多万元。同时,在累计18000名失业职工中有7028名失业职工每月需领取160多
万元失业保险金。过去由于多头征收,职责不明,参保企业逃费欠费现象时有发生。到去年为止,这个县参保企业累计欠社保
费高达4144万元。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海安县地税局局长佘元原在深入企业走访职工、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创新工
作思路,适时提出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4项社保费的统一征收办法,结果取得明显成
效,对保障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为了不折不扣做好征收社保费这项关系千家万户基本生活的“民心”工作,海安县地税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专门
制定了《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实施细则》,全县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保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
围。同时,主动上门提醒企业申报和缴纳社保费。为将4000多万元陈欠社保费清收到位,该县同样采取责任制办法,将清
欠任务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并计划用3年时间完成这一任务。(南海周涛学进吴雯)(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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