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海菊)中秋节前,衡水市的王女士与妹妹到超市买了父母最爱吃的蜜枣以尽孝心,不想蜜枣里有虫子,倒惹父母生了一顿气。
据王家姐妹俩介绍,9月20日上午,她们到衡水市百货大楼一楼食品超市,买了22元的“伊拉克蜜枣”,当时,售货员收款后没给任何凭证。谁知到家后,父亲刚掰开一个蜜枣吃了一口,竟然发现里面有一条肉虫子。一家人急忙又剥了一些剩下的蜜枣,发现不少蜜枣有 虫子粪便。气得两位老人一致要求她们姐妹俩将“伊拉克蜜枣”拿走。记者掰开王女士带来的一些蜜枣,发现不少蜜枣内有虫子的粪便。
20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在衡水市百货大货超市散装食品柜台看到,买东西的顾客很多,售货员都是直接收了钱,没给顾客任何凭证。
衡水市百货大楼的孙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王女士购买的“伊拉克蜜枣”是在9月19日才进的货。由于在进货时一次性要购进许多箱,不可能对每个蜜枣进行检验,同时因为蜜枣很甜,里面有虫子属正常情况。王女士姐妹买的蜜枣有虫子,属产品质量问题,根据相关规定可以给顾客两倍的赔偿,并且他们还准备当面向王女士的父母道歉。当记者问孙经理说为何购买蜜枣不给顾客发票时,她说散装食品都不开购物凭证,也不开发票,顾客要的话可以给开。但是只要是从他们这里买的东西,他们绝对承认。
对于衡水市百货大楼提出的赔偿,王女士说回家与家人商量一下,再做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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