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9月23日消息:没有通过正当途径却想轻而易举获得巨额贷款,洞头县某经贸公司老板洪某不但没有拿到一分钱,而且成了信用社的被告。
据洪某所诉,2000年7月,他因企业经营需要,准备向金融部门贷款。于是,有朋友告诉他,陈某与洞头某信用社有关系,可以帮忙贷款60万元。经引见,陈某一口答应帮助洪某贷款。洪某就以他公司的名义委托陈某全权代理,并把贷款申请书等手续资料交给陈某。陈
后来,任凭洪某怎么催讨,陈就是不还。贷款到期后,信用社找上门来。洪某成了欠债人,信用社在多次催讨无果后,将洪某告上法庭。万般无奈之下,洪某日前也将陈某诉上法庭。(温州日报 洞法 张信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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