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奉贤区奉城镇的金某,用自制的霰弹猎枪在竹园内打鸟时不慎将他人打伤,闯下大祸。前天,奉贤区法院以金某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1995年8月,在奉城电机设备厂当机修工的金某从商店里买了一根1米长的钢管等物,利用上班时间加工了扳机、枪托等部件,自己组装成一支霰弹土枪。随后他从一安徽人处购来火药,用于自己平时打猎。
2001年9月16日中午,金某携带自制的猎枪,到奉城镇北门村一竹园内打鸟。他举枪瞄准在地上吃食的几只鸟,扣动扳机后迟迟不闻枪响。金收枪想看个究竟时,突然“砰”地一声枪响了,鸟雀四散非走,却传出“哎哟,救命”的叫喊声。原来,飞散出去的霰弹将在竹园里挖地瓜的方某打伤了。方某被急送医院抢救,在方的胸部、手臂部开刀捡出数十粒被霰弹击中的铅珠。
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已构成轻伤。当天下午,金某在家属陪同下向奉城派出所投案自首。记者 郭剑烽 通讯员 沈卫平 万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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