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冒名顶替骗保终究没有好下场:冒名顶替者与肇事者纷纷被判刑,所骗钱财也被收缴。
2000年5月9日6时,黄定云无证驾驶中型客车(渝B74378)从沙坪坝驶往家乐福,当行至渝北公交车站附近路段时,将横穿公路的行人邹贤杰撞倒,肇事后,黄定云将邹送往医院抢救,随后又与车主王莉平等人共谋由持有有效驾驶证的张毓明顶替其接受处罚。
于是,黄定云冒名颜晓刚以驾驶员身份,张毓明以肇事驾驶员的身份接受了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的调查。而邹贤杰当日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7月28日,经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认定,肇事司机在此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事后,车方与被害家属就损害赔偿达成协议并付清赔偿款。
2002年5月2日,公安机关查明黄等人移花接木骗取保险金的事实后,将黄定云、张毓明、王莉平捉获。
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黄定云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以包庇罪,判处张毓明有期徒刑六个月;而王莉平采取编造虚假事实的手段,骗取保险赔偿款46607.94元,其行为已构成保险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并退回违法所得保险金。(记者 刘世勇 实习生 王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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