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患急性肝炎住院20天的陈明,先后由14位医生为他开了30余种药物处方,但最后仍命丧黄泉。昨日,陈明的家属将为陈明医治的重医附一院告上了渝中区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共计近18万元。
死者父亲陈懋贻称,2001年6月21日,儿子被诊断为病毒性肝炎。治疗期间,该院先后有14位医生为他开了30余种药物。该院治疗19天(即7月10日)后,陈“突变”成为重症肝
昨日,在法庭上,医院代理人称,患者转为重症肝炎,是因为陈的肝细胞受病毒感染较为严重,医院在用药上不存在过错。
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结论为:医院在治疗过程中有过错,同时存在患方因素;对于患者的死亡后果,认定医疗方与患方各占50%。对此结论,原告、被告双方均表示不赞成。
法庭宣布择日宣判。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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