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阳讯 济阳丁家村造假烟并暴力威胁殴打查假烟工作人员案,近日由济阳县人民法院审结。案犯张庆江、张庆堂以犯有制售假烟罪、妨害公务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罚金40万元和有期徒刑3年、罚金36万元。
张庆江、张庆堂系孙耿镇丁家村人。2001年下半年以来,二人伙同本村不法分子购置卷烟机1台,生产、销售假冒白皮“大鸡”、“蓝金鹿”、“金砖”等牌号卷烟3000余件(每
今年1月25日下午,二人无视政府决定,在县乡党政机关组织有关国家工作人员查扣其制假烟机时,公然殴打参加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强行抢走已被打假人员查获的制假烟机,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
此案发生后,济阳县政法机关对二人犯罪经过进行了大量地调查取证工作。二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法院由此下达了上述判定。
(记者 朱剑平 通讯员 张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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