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消息(记者张平平) “当初看到它时真的很可怜,我便收留了它,没想到惹来这么大的麻烦,狗的主人一句感谢的话没说,还要我赔偿两万元精神损失费。”昨日,家住长沙市新民路的李佳女士十分委屈而气愤地向记者反映了此事。
收养一条狗
据李女士介绍,她9月12日中午在河西溁湾镇菜市场买菜时捡到一条狗。“当时莉莉(李女士替狗取的名字)浑身污垢,一副可怜相,我当时一看就知道它是从家里跑了出来或者被人弄丢了的,于是收养了它,而且在这之后,我还在当初捡到狗的地方张贴了启事,希望可以帮莉莉找回它原来的主人。”
9月21日上午,李女士闲着没事带着莉莉来到了农贸市场,正在闲逛之间,却被一名妇女扯住了衣服,大声地质问这只狗是怎么得来的,而且言语之中极其不敬,夹杂着很多骂人的话。李女士后来才弄清,这名妇女就是莉莉原来的主人——家住科教新村3栋的王女士。
索赔两万元
“在众人的劝说之下,这名女士才肯放开我的衣服,然后我在确认她确实是莉莉的原来的主人后,便当场将狗还给了她,对她的当众辱骂也没有介意。”本来以为事情就此完结的李女士怎么也没有想到,更麻烦的事情还在后面等着她。
“9月21日晚上11时左右,这名姓王的女士打来电话,李女士当时以为她是为中午的事向自己道歉,哪知道,听到的却是令她“肺都要炸掉的声音”,在电话里,王女士要求李向她和她的爱狗赔偿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两万元。
失主有话说
9月23日下午,记者就李女士反映的事在电话里向王女士进行了求证。“事情确实是这样”,王女士没有丝毫的隐瞒,她说,9月12日中午她在农贸市场买菜时,莉莉与她走散。此后,她发动亲朋十余人帮着寻找,但却未见莉莉踪影。
“我把莉莉看得比我的生命还重要。它走失后,我就没有睡过一个好觉,一躺下就做恶梦,梦到莉莉被人欺侮得可怜巴巴的样子,我心痛极了。”王女士说,为了找回莉莉,她每天都到街上去转悠,盼望有奇迹出现。她告诉记者,虽然莉莉重新回到自己身边后没有改变,但莉莉肯定是被人骗走的,她要求收养人李女士赔偿“我和莉莉的精神损失费两万元也是合情合理的。”
律师谈看法
据王女士称,为了索赔两万元精神损失费,王女士已经咨询了律师。她表示,如果李某不同意,她就起诉。李女士则表示,为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她将奉陪到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长沙市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陈律师,陈律师明确告诉记者,精神损失赔偿只能限于人的精神损失赔偿,而不能用于宠物。因此,王女士所说的精神损失费不可能存在,也缺乏足够的证据。(编辑:云希)当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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