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受害人曾有数次逃离机会,事后色狼仅被判3年刑
一名从日本回来的留学生祁某以请家教教“儿子”为名,将广州某大学一女生骗至家中,后以“太晚不安全”为由将该女生留宿,次晨又以“丢钱包”为由骗得该女生脱光衣服给其检查,并趁机实施强奸。近日,荔湾区法院以强奸罪判处祁某3年有期徒刑。
女大学生赤裸逃跑求援
2001年12月21日,家住珠×花园某座一楼的任姨正在与他人聊天,突然看到对面楼梯里冲出一年轻女子,该女子身上仅穿一条白色内裤,双手抱着一个银白色背包。
这名女子看到任姨,奔到其家门口,急促地说了声“救救我!”任姨赶紧拿来一件外套给该女子穿上。
闻讯而来的保安将该女子带到旁边的幼儿园,该园好心的许园长立即给她穿上裤子。在这里,该年轻女子神情悲戚地称,她是广州某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对面楼上一男子以请“家教”为名将她骗来,把她强奸了。
做家教掉入色狼陷阱
保安人员立即报了案,在派出所,年仅19岁的女大学生王雨(化名)讲述了其受骗和被强暴的经过———2001年12月19日,她和同学王英一起到华南师范大家门口一家教中心联系家教。次日傍晚6时左右,王雨根椐家教中心的信息,与一名叫“王宾”的男子联系,该男子称需要一名家教来教他上三年级的儿子的英语口语。
“王宾”接了电话,约王雨在珠×花园见了面。
当晚,“王宾”又热情地请她在珠×酒家吃饭。
饭毕,王雨到了“王宾”家里,这是一个复式单位,房子非常大,但王雨并没有看到她的“学生”,整个屋里只他们两个人。“王宾”请王雨先看电视。一直看到晚上9时多,王雨提出要回学校,但“王宾”却说,“现在太晚了,坐不上公交车,而且一个女孩子,不安全”,要她当晚留宿。
在“王宾”的花言巧语下,王雨最终留了下来,趁“王宾”洗澡之机,王雨给好朋友王英打了个电话。
据王英在公安机关的证词:当时王雨用十分急促的声音说“那人家里只有一个人,没有妻子和小孩,还要我留下来陪他过夜,我很害怕”,王英劝王雨赶紧离开,但没说完电话就断了。不久后,王雨又打来电话说那男的将门反锁了,要王英报警。
王英立即拨打了“110”,但不知是地址不详还是有误,当晚警察并未找到王雨。
女生被迫脱光“检查”
据王雨陈述,当晚“王宾”数次对其进行骚扰。一开始,他试图亲她,被她挡回去了。到了凌晨1时许,王雨发现“王宾”又试图脱她的衣服,王雨用力推开并骂他,“王宾”悻悻地到另一个房间睡觉去了。
早上7时许,王雨再次提出要走,此时,“王宾”突然说他的钱包不见了,在其威胁下,王雨被迫将全身衣服脱光接受“检查”,而就在此时,“王宾”将她拦腰抱起,在二楼一间卧室里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期间,王雨不从被打了一个耳光。
被强暴后,王雨借口要去卫生间,穿上一条内裤,抱上自己的书包就跑,并立即向人求救。经法医鉴定,王雨处女膜在检验时呈新鲜破裂。
色狼竟是留日学生
在珠×花园保安的协助下,公安人员立即将涉嫌强奸的“王宾”抓获,“王宾”对其强奸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王宾”原名祁某,河南省开封市人。
1991年从河南大学毕业,曾在河南省电视台及郑州一广告公司搞广告业务。1998年至1999年,祁到日本大阪留学一年。现在广州某保险公司工作。
借请“家教”找“女朋友”
据祁某供述,他家根本没有什么人要请家教,他找家教的目的纯粹是为了“找朋友”。
“次日早上7时,我准备送她回去。当时我心里不是滋味,来了一个晚上,什么事也没发生,就这样让她走了,真的很不甘心。于是,便想通过先占有她后,然后让她顺理成章地成为我女朋友……”
大学生应提高防范意识
这宗“强奸女大学生案”虽然以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而告终,但此案受害女生表现出来的自我防范意识的不足令人忧虑。
据荔湾区法院有关人士称,此案中,受害女大学生多次有机会从色狼手中逃脱,但她却没有抓住机会。而被告人以失物为由要求被害人“脱衣检查”时,被害人完全可以不予理会。“脱衣示清白”这种侵犯了人身权益的行为,只有在一些落后的地方才能见到,作是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大学生,选择的也是“脱衣”,实在是不智。
据悉,目前大学生在从事家教等工作时人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少就是碰到像祁某这样打着“请家教”的幌子来猎色的。
女生“防狼”术:
1、做家教一般由师兄师姐或其他熟人介绍;
2、情况不明、地方偏远的,最好由同伴陪着,或在附近接应;
3、碰到居心不良的人要果断离开。(新快报记者温建敏、通讯员蒋洁玲、实习生、钟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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