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9月26日讯(通讯员 张松涛 记者 胡磊)今天,从建设部等部门在济南召开的《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推广会议上获悉,为了关爱日趋增多的老年人,我国对新建、改建老年公寓等服务设施立下规矩,如果不按规定设计,建设部门将不予审批该项目。
据了解,为了让老年人生活得更舒适、更安全,国家建设部和民政部出台了《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
该规范对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住宅等服务设施作出具体规定。按照规范,老年人建筑层数宜为三层及三层以下;四层及四层以上应设电梯;老年人居住的门厅应该具备轮椅、担架回旋余地,过厅、走道、房间不得设门槛,地面不宜有高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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