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记者 董震)近日,省城一家法律服务所推出“为你代理,对方付费”的承诺,称案件胜诉后,法院将会判对方当事人承担代理费,从而让当事人打官司不花钱。据了解,法律工作者向当事人公开做此承诺,在省城尚属首次,其可行性也在省城法律界引起争议。 据这家法律服务所负责人介绍,如果给当事人代理的案件败诉,预收的代理费全部退还当事人;如果代理的案件胜诉,但法院未能判决代理费由对方付,若是小额的代理费,他们将会免收,但对于数额较大的代理费,他们将与当事人协商,打折收取。
对此,法律界人士则有不同看法。反对者认为,打赢官司不让当事人承担代理费,其用意是好的,但代理费由对方承担缺乏相关法律依据,能否在判决中体现很难保证。赞成者认为,这样做既可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可给代理人扩大案源,对双方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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