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7日电安徽阜阳市4民警刑讯逼供案近日宣判。阜阳市颍泉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绍
亮等4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至5年不等。
据人民日报·华东新闻报道,去年11月30日,安徽阜阳市委书记胡连松收到一封署名“颍泉区刑警大队知情干警
”的举报信。信中说:10月底,刑警队抓获犯罪嫌疑人梅玉宽,由于办案人员没有经验,审讯陷入僵局。办案人员恼羞成怒
,对嫌疑人不停地逼打。他 们刑讯逼供的手段,令人发指。
胡连松当即将举报信批转有关部门领导,责令迅速查处。颍泉区检察院为此成立了由检察长负责的专案组。
经查,去年10月13日凌晨,颍泉公安分局驻苏屯乡工作组抓获涉嫌盗窃犯罪的梅玉宽。凌晨4点多钟,梅被带到
该局四楼刑警一中队办公室,被铐在办公室的铁环上,由取证组副组长张力及成员徐强、张绍亮、曹建勋等人轮流看管审讯。
在审讯期间,张力等4人对梅刑讯逼供,甚至强迫其他犯罪嫌疑人与梅对打。
去年10月17日,颍泉公安分局得知梅玉宽系界首市公安局网上追捕的逃犯,遂与该局联系。当夜,界首市公安局
派员将梅带回,于次日晨发现梅有被殴打的迹象,即对其伤情进行拍照。第二天晚上,梅被送入界首市看守所关押。
19日上午,界首市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在巡视监房时,发现梅玉宽双眼青紫,于是将他提出查看,发现梅两腿及脚面
红肿,背部也有伤。检察干警及时将情况向上级汇报,分管检察长立即指示给梅医治,并带领法医对梅的伤情进行了活体鉴定
和拍照。据界首市检察院法医师、市法院副主任法医师、市公安局法医师对梅玉宽联合进行的法医鉴定表明:梅玉宽的软组织
损伤占体表总面积26%以上,属轻伤;肝右叶损伤、脾挫伤,属轻伤;急性肾功能衰竭,属重伤。
今年3月27日,阜阳市颍泉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将张绍亮等4名被告人起诉至同级法院。(范海游、崔家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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