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一瞬:
夜幕初降,深水井浓烟滚滚,一股臭味扑鼻而来,难道真是闹“鬼”?昨日,环保执法人员神兵天降,29岁的陈木匠正在焚胶,当即吓得不知所措,连连求饶:“错了!错了!”
下午3时45分 “鬼火”复燃
一位王先生称,今年元月曾被本报曝光的双碑深水井这家塑胶厂又在焚胶。
据称,今年上半年,有关部门曾对该厂下达了“死刑令”,但该厂“鬼火”复燃,常在夜间烧胶,当地市民常闭窗度日,一度被称为闹“鬼”。
下午3时50分 “你自己去!”
接报后,本报记者赓即将此情况向沙区环保局通报,请他们前往查处。
该局一位杨先生称,“我刚才也接到了市民举报,你要去你自己去,我们今天肯定不去。”记者追问缘由,杨不耐烦地说,局长不在,举报要报给局长批后看是否派人去查处。
下午4时 总队出击
记者随后找到市环境监察总队。该队遂派出两名执法人员火速出击。
天空开始下雨,泥泞的道路十分打滑,执法人员冒雨驱车前行。下午5时45分,终于在深水井嘉陵江边找到这家无名塑胶厂。
环保执法车刚刚停住,一名工人匆匆跑进厂房通风报信。
厂房外,老板陈益正在烧胶,被逮住现行。数十平方米的厂房内,是堆积如山的废水泥袋。一边是货物,一边是棚布围住的工人宿舍,有人正挑灯做饭。
现场,一名男子正在将大批水泥袋粉碎,经过一条六米长的水槽漂洗,再经高温拉成丝,最后切成塑料颗粒出售。
陈益称,他是大足县天包镇三界村人,29岁,原是木匠,8月初以6000元从别人手中买过这厂,未办工商执照,也未填环境影响登记表。陈透露,他从沙坪坝、双碑等地工地上一分钱一个收取废水泥袋,每月收100万余个,月产塑料颗粒10余吨,再以每吨1800元的价格卖给一些小厂,用以生产胶桶、瓢等。
调查中,陈开始还狡辩,后承认每天烧废胶盘10多个,一般在傍晚或深夜烧。
记者还看到,该厂的大量废水流入嘉陵江,系母亲河一大杀手。
下午6时30分 责令停业
经调查,执法人员确认其对大气构成污染。按《大气污染防治法》第41条规定:人口密集区,禁止焚烧橡胶、塑料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该法第57条还规定:有上述情况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鉴于该厂未办任何证照,且焚烧塑胶污染环境,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停业,并发出处罚告知书。
至此,一度闹得双碑人夜不安寝的“鬼”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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